留位费退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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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大学国王学院(KCL)
留位费退还政策:
留位费基本上不予退还。
华威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各学院政策不同,如WBS需未满足录取条件或提出书面申请;Wmg则包括签证被拒、未满足录取条件等。
布里斯托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交费后有14天冷静期,可无理由退款。
冷静期后,如签证被拒、课程取消等,可退还,但需扣除手续费。
南安普顿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学校错误导致签证被拒、未满足学术或语言条件等,可退还。
退费政策执行可能繁琐,有条件限制。
格拉斯哥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学校无法提供名额、个人情况、签证被拒或未满足学术/语言要求等,可退还,但需扣除手续费。
利兹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交费后有14天冷静期,可无理由退款。
冷静期后,如签证被拒(假材料除外)或已获全额赞助等,可退还。
伯明翰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交费后有14天冷静期,可无理由退款。
冷静期后,如签证被拒、课程取消、未满足录取要求等,可结转至下一年。
杜伦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交费后有14天冷静期,可无理由退款。
冷静期后,如未满足录取条件、签证被拒、患有严重疾病等,可退还。
谢菲尔德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交费后有14天冷静期,可自由退款。
冷静期后,如政府限制、签证被拒(假材料除外)、课程取消等,可退还。
诺丁汉大学
留位费退还政策:
交费后有14天冷静期,无需理由即可退款。
冷静期后,如签证被拒(假材料除外)、未满足录取条件、课程取消等,可退还。
退款申请需在课程开始后一个月内提出。
请注意,各大学的留位费退还政策可能随时间变化,建议学生在缴纳留位费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