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大学申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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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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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
政策讨论伯明翰大学学术申诉程序知识点:
01参加听证的学术申诉委员会的组成
委员会由三到四名教职员组成,可以包括一名Student Representation System
的Registered Student。Committee的所有成员必须来自申诉人所属的不同学校。Complaints and Appeals team的一名成员将担任委员会的秘书。为确保Committee的公正,委员或秘书不应在听证的结果中涉及任何个人利益,也不应出现明显的偏见。任何委员在收到听证文件后,如发现与任何个案有个人关系,应立即通知投诉及Complaints and Appeals team。
02
听证程序
在学生、“朋友”和学校代表到来之前,Committee和秘书一起开会。The Chair应确保这段时间只用于介绍和讨论实际问题,而不是实质性问题。在座的各位不妨考虑由谁提出哪些问题和可能需要澄清的领域。
主席有权酌情处理听证,但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学生和学校将同时被邀请参加听证会。
-审裁小组 Chair会介绍审裁小组,并概述所采用的程序,并询问学生是否希望提出任何程序上的问题。
-Committee将邀请学生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Committee将邀请学校回应学生。
-在听证过程中,Committee将向学生和学校提出问题。将提供机会让各方相互提问。Chair将确保所有各方都有机会发言并就申诉问题接受询问。
-学生将被询问他们是否满意有充分的机会来解释他们的案例,并将有机会做最后陈述。
-学生和School Representative将同时离开听证会。
-听证会成员在除听证Secretary外的所有其他人士缺席的情况下,审议有关事宜,并就适当的行动方针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