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英使馆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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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申
报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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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发布的通知精神,现就驻英国大使馆教育处管区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01
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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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优自奖”项目分为A类奖和B类奖,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一)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4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02
申报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申报者必须先后完成如下两项工作:1.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和材料;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材料。上述两项工作均按要求完成,方可视为申报成功,否则申报无效。
(一)申报系统填报
2023年度“优自奖”项目申报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登录国家留学网“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 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申请状态为“待使馆审核”(申报结束、系统关闭后,我处将统一审核)。
根据以往申报情况,申请截止日期前几日为报名高峰期,导致网上报名系统可能运行缓慢。申请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早完成申报。
(二)电子邮件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确认材料无误、提交材料完成后,须及时按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处发送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扫描版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具体要求为:
1. 使用“打印申请表”功能生成并下载PDF格式的申请表,将此PDF文件打印并亲笔签名;
2. 将打印并签名的申请表与其他材料按顺序合并扫描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以“申请者姓名+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如张三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为格式命名,发送至我处材料接收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同样请以“申请者姓名+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如张三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材料)”为格式命名;
3. 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应不晚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1日23时59分(格林威治时间2024年3月1日15时59分),逾期发送将被视为无效材料;
4. 邮件发送后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得到任何回复,可能未被正常接收,请尝试重新发送或联系我处工作人员反映;
5. 驻英使馆教育处材料接收邮箱为:britain14@lxgz.org.cn。
03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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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请时间截止后,驻英使馆教育处将统一对我处管区内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及附件(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42),逐项核对并确认符合材料填写和申报要求,如姓名拼音大写、系统上传照片、冲印后照片粘贴在打印好的申请表上、亲笔签名等,如不符合要求,申报材料将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二)申请材料审核后,我处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向留学基金委推荐终审参评人选,并由留学基金委组织终审,确定获奖者。相关评审结果,将第一时间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留学基金委网站:
驻英使馆教育处网站(英国留学服务网):
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上述通知内容及相关附件。如确有疑问,可致电或发电子邮件联系咨询。咨询邮件请以“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咨询”为主题。
联系方式:
驻英使馆教育处
电子邮件:britain14@lxgz.org.cn
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负责项目评审)
电话:0086-10-66093992,电子邮件:zfs@csc.edu.cn
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负责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子邮件:yzj_support@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英自费留学生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