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授课内容-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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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篇)
前言
在法学留学的申请过程中,很多同学会同时申请多个国家的目标院校,此时如何选择自己心仪的留学目的地成为了大家关注的问题。
在众多影响留学地选择的因素中,学习体验、授课内容是不少同学会纳入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美国是法学生留学的热门国家,美国法学院的授课方式和学习内容也有其独特之处。本文将主要基于笔者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就读LL.M.的经历,尝试为小伙伴们介绍美国法学院的学习体验,以期为同学们选择最终目标院校提供参考。
和国内法学院一样,美国法学院也有一些必修课,通常在LLM第一学期完成,包括介绍美国法基础的Fundamentals of US Law,以及介绍法律检索与文书写作的Legal Research and Writing。前者以阅读美国宪法经典案例为主,由于判决书篇幅长且写作年代久远,阅读难度比较大;后者会介绍用Lexis、Westlaw等常见数据库查找案例的技巧,以及撰写法律备忘录(memo)的方法。同时学习这两门必修课会有种奇妙的碰撞感,Fundamentals课堂接触到的判决书充斥着难懂的词汇与句法,而Legal Research and Writing的教授会时刻强调“plain English”,要求大家用朴实简洁的英语进行写作。笔者揣测,这是因为律师的写作力求能让法官一眼看懂,法官则没有这样的担忧,不管写得多晦涩,律师和法学生总是要硬着头皮读下去的。
在必修课之外,不同法学院开设的选修课有所不同,我身边的中国LLM同学多数会主修商法或知产。选修部门法时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的不同部门法分别由联邦法或州法管辖,例如知产、移民法属联邦法,各州则有权制定自己的其余部门法。因此,在不同州法学院如果选修Copyright,学习内容会基本相似;如果选修Evidence,则会同时接触到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和本州的Evidence Code(后者通常不会与前者出入太多,单独记忆本州的部分特殊规定即可)。如果还有考外州bar的计划,例如在加州读书但报名纽约州bar,就可以解锁联邦法+加州法+纽约州法三重大礼包了。
在授课形式上,由于伯克利法学院规模比较大(JD一届300+人,LLM一届230+),开设的课程既有二三十人的seminar、十来人的workshop,也有五六十人的lecture。Seminar和workshop类似于研讨会,教授不会很细致地讲解知识点,更多的是与同学交流互动,大家的课堂讨论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Lecture则比较按部就班,主要由教授讲课。不过即使是lecture,很多教授也喜欢点同学回答问题,有时是由大家自愿回答,但多数是cold call(惊心动魄的随机提问),或提前给on call list,按名单顺序提问。教授的问题不会太为难人,一般是要求介绍案情和法官观点,有时也会被问到自己对争议问题的看法,通常读过reading材料就能应付。
至于期末结课,一些课程直接以论文结课,一些则需要考试。考试通常分为in class和take home,前者和国内的期末考试基本一样,后者可以在整个考试周中自选时间,在形式上比较灵活,考试时长从两小时到六小时不等(连续答题六小时还挺消耗身心的)。由于美国社会非常看重诚信,作弊被发现的后果很严重,大家可以相信中国人的考试基因,认真复习就不会有大问题的。